装饰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去投标?
此种资质大类可以分为四种:
1、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发的资质证书,分为一、二、***,不能进行招投标,只能做家居装饰;
2、建委(建设局)发的资质证书,分为一、二、***,可以进行招投标,可以做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3、建委(建设局)、规划委联合发的证书(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分为一、二、***,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或二级(可以跃级),可以进行招投标,可以做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
4、地方(省)装饰协会自行发的证书,这种资质不能进行招投标,只能做家居装饰,相对以上三种,此种相对比较简单
装修公司的资质怎么办理?
1、企业需要先准备营业执照,之后登录建委网站,注册企业用户。根据建筑资质的要求准备人员、资料,一般来讲建筑资质需要的是技术人员的资料,例如一级、二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技术工人等。
2、准备的材料有技术工人的***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中级以上的职称人员要***、职称证书;现场管理人员要***、岗位证书;技术工人要***、执业技能证书、执业培训合格证书。
装饰公司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装修公司的资质办理需要条件:
1、领营业执照:申请资质前,建筑企业必须领取到营业执照。
2、考取所需证件:准备申请资质等级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料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高 级工程师、工程师、九大员、技术工人等(详细配置本次讲座都会讲到)
3、提出申请:办理资质的企业要以法人名义向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审核批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企业人员、企业资产、工程业绩是否符合资质标准。符合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条件后下发批准文件。
5、上报:申请装修资质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建筑业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建筑业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
6、公示:建管处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属于市级核准范围的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无异议的予以核准并报省建管局备案。
7、领证:企业在资质核准后,到市住建局工程科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待领取注册建造师证书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一、装饰公司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装修装饰公司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二)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2010前5年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装修装饰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三)装修装饰公司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资质标准
1、企业近3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20万元以上地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且建筑学或环境艺术、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企业具有的***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以上。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ongchenghome.cn/post/1267.html